南充申请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还能认定为特困吗?
导语 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详细内容如下
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
特困供养的全称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其前身是农村“五保”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
特困人员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我国现阶段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国家对其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养尽养”。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特困】可获报南充特困供养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供养方式、生活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