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充蓬安县关于天然水域禁渔规定

导语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4年全市境内天然水域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蓬安县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主要包括嘉陵江蓬安段及其支流溪河。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二)坚决查处天然水域内违禁捕捞、游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内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任何公民都有拒绝购买或消费天然水域水产品、举报各类违法违禁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渔规定触犯渔业法律法规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以养殖水产品冒充天然水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力捕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工具捕捞的,县公安局将依法打击。

  五、举报方式

  县人民政府设立春季禁渔举报电话:8622323(县农业农村局);863067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0(县公安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支持春季禁渔工作。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渔】即可获取南充各区县最新禁渔范围、时间、处罚规定等更多相关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