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来水销售价格最新调整
导语 南充市最新自来水价格调整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了最新销售价格并且对低保户、多人口家庭实行优惠。详见正文。
南充市自来水价格最新调整
一、简化用水类别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要求,将我市市辖三区(城区)现行的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商业用水和特殊行业四类用水合并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用水。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2、非居民用水主要是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温馨提示:城镇供水价格分类国省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调整销售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基准价格按2.24元/立方米执行,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
第一阶梯水价由1.87元/立方米调整为2.2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由2.81元/立方米调整为3.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5.61元/立方米调整为6.72元/立方米。
“户”的认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按户确认其阶梯水量。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比价关系1:1.15),水价由2.15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价格。将生产用水价格2.08元/立方米、商业用水价格2.79元/立方米合并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其用水价格调整为2.68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价格。由5.90元/立方米调整为9.50元/立方米。
三、对低保户、多人口家庭实行优惠
1、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水按1.87元/立方米标准执行。
2、对家庭人口超过3人(不含3人)的居民用户,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一人各阶梯月用水量依次递增5立方米。
四、执行时间
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