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预购商品房(期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给职工买房提供的一种福利。只要职工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照固定的时间为该用户账户缴存一定的公积金,缴存一定月份后就可以获得较低利息的贷款买房资格。
南充预购商品房(期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所需资料
二、办理程序
1. 开发商按揭专员为借款人整理上述资料;
2. 借款人持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机构的银行窗口申请;
3. 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签借款合同;办抵押登记;
4. 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售房单位。
三、温馨提示
1. 以上资料需审查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纸张类型为A4)。
2. 申请时效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3. 如申请人离异单身,需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4. 申请贷款前,先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含配偶)账户各留1万元备扣。
5.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全市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联系电话 市直属 2222357
顺庆区2667668 高坪区3351131 嘉陵区3881248
阆中市6306606 南部县5379069 西充县4236876
营山县8211212 蓬安县8604326 仪陇县721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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