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给职工买房提供的一种福利。只要职工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照固定的时间为该用户账户缴存一定的公积金,缴存一定月份后就可以获得较低利息的贷款买房资格。

  南充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的纸张类型为A4)

  二、办理程序

  1. 借款人持上述1-10资料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银行窗口预审(交易房屋位于顺庆城区的由顺庆区管理部受理,位于高坪、嘉陵城区的由市直属管理部受理);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公积金机构同步安排评估);到公积金缴存地提取公积金;持上述1-13项资料正式申请

  2. 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签借款合同;办抵押登记。

  3. 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三、温馨提示

  1. 申请时效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且产权过户之前。

  2. 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予贷款。

  3. 如申请人离异单身,需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4. 正式申请贷款前,先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含配偶)账户各留1万元备扣。

  四、联系电话          

  顺庆区管理部   2667668(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市直属管理部   2222357(南充市市政新区2号楼)       

  四川铭昊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398007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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