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内容
导语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照护七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扣除标准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婴幼儿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婴幼儿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 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