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失业金吗?
导语 南充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详细如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金,简称失业金,是职工缴纳的社保险种之一——失业保险给到的补偿,只有在失业后才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南充失业保险金网上领取入口、条件流程指南、发放标准和期限、机构地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