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

导语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下称受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伤残津贴,详细内容如下

  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五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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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了工伤保险,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就能在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方面得到相应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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