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乡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

导语 从2023年1月1日起,有效期5年,南充市实施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以下为详细内容。

  未领取养老金待遇,可以在城乡居保之间、城乡居保和职工社保之间进行转移。已领取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

  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省、市(州)、县(市、 区)变动的,可申请转移城乡居保关系。

  职工社保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保,社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保缴费年限。参保人要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社保的,只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居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线上办理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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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市级财政负担全市加发资金总量的10%,其余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前身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以前我 们喊的“农保”)。我区自2012年起实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不管你是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是一样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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