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条件详情(最新)

导语 从2023年1月1日起,有效期5年,南充市实施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以下为详细内容。

  国家规定城乡居保的法定领取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但年满60周岁未缴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保险费的将延迟领取,延迟期间不能补发。

  要领取养老金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缴足必缴年限的保险费;三是满足前两个条件后,需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市级财政负担全市加发资金总量的10%,其余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前身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以前我 们喊的“农保”)。我区自2012年起实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不管你是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是一样政策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查询南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取指南,个人养老金新政策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