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乡养老金待遇标准(最新)
导语 从2023年1月1日起,有效期5年,南充市实施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以下为详细内容。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规定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中省市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共同负担,中省财政负担后的部分,扩权县由县级财政全额负担,非扩权县由市级财政负担30%,区级财政负担70%。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市级财政负担全市加发资金总量的10%,其余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前身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以前我 们喊的“农保”)。我区自2012年起实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不管你是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是一样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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