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个税经营所得申报材料

导语 办理材料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如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详细见正文。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1

有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

1

  【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人所得税办理指南、办理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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