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

导语 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详见正文。

  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

  可贷额度

  单笔可贷额度=总房价×贷款成数(首套房贷8成,二套房贷7成)

  且单笔可贷额度+近1年提取金额≤总房价。

  单笔可贷额度不得超过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也不得超过未付清房款,且受个人征信、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总房价按合同价、评估价、完税价三者孰低确定。

  套数认定

  以职工夫妻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判断:①当前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贷款办理;②只有一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二套贷款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南充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服务电话,公积金查询网址,公积金存缴比例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