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
导语 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详见正文。
南充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
可贷额度
单笔可贷额度=总房价×贷款成数(首套房贷8成,二套房贷7成)
且单笔可贷额度+近1年提取金额≤总房价。
单笔可贷额度不得超过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也不得超过未付清房款,且受个人征信、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总房价按合同价、评估价、完税价三者孰低确定。
套数认定
以职工夫妻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判断:①当前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贷款办理;②只有一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二套贷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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