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购买二手房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南充购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总共需要13份资料。需要窗口预审通过后,才能正式申请。详见正文。
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的纸张类型为A4)
1、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含配偶)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婚姻证件(或单身声明)(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卖方收款账户信息(原件)
6、 申请人(含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 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8、网签的资金监管协议(原件)
9、存量房监管资金交款回执(复印件)
10、拟交易住房的旧产权证(复印件)
11、公积金中心预同意贷款通知书(yua)
1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13、买受人契税完税发票及纳税申报表
14、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1. 借款人持上述1-10资料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银行窗口预审(交易房屋位于顺庆城区的由顺庆区管理部受理,位于高坪、嘉陵城区的由市直属管理部受理);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公积金机构同步安排评估);到公积金缴存地提取公积金;持上述1-13项资料正式申请。
2. 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签借款合同;办抵押登记。
3. 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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