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指南

导语 南充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存量房位于主城三区适用。 贷款所需材料、流程、联系电话。详见正文。

  一、办理程序

  1.借款人持下方1-10资料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银行窗口预审(交易房屋位于顺庆城区的由顺庆区管理部受理,位于高坪、嘉陵城区的由市直属管理部受理);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公积金机构同步安排评估);到公积金缴存地提取公积金;持下方1-13项资料正式申请。

  2.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签借款合同;办抵押登记。

  3.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二、办理材料

  三、温馨提示

  1. 申请时效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且产权过户之前。

  2.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予贷款。

  3.如申请人离异单身,需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4.正式申请贷款前,先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含配偶)账户各留1万元备扣。

  四、联系电话

  顺庆区管理部   2667668(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市直属管理部   2222357(南充市市政新区2号楼)       

  四川铭昊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3980079412

  *注:存量房位于主城三区适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充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南充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服务电话,公积金查询网址,公积金存缴比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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