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学生转学条件须知

导语 为切实解决广大学生及家长在办理学生读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现将嘉陵区特别是嘉陵城区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相关事项如下。

  学生转学条件须知

  (一)转学条件

  1.户籍在嘉陵城区或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家庭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备查。

  2.因父母工作调动,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动证明备查。

  (二)转学原则

  1.城区转学由区教科体局负责审核登记,并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嘉陵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三)区内学校之间转学

  1.农村学校之间转学和城区学校转学到农村学校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接收学校同意,报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即可。

  2.农村学校转学到城区学校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写明转学事由,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调动证明等资料到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办理相关手续。

  (四)区外学生转入区内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嘉陵区教科体局教育股申请学位,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区内学生转到区外

  学生及家长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嘉陵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再到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转学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1-2个星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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