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导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等。具体内容如下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从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3元/人/月。

申请方式

  线下渠道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由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线上渠道通过“天府通办”App中的“社会救助在线申请” 等已开通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申办渠道等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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