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主导,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凡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呢?详见正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支付住院医疗(含生育医疗)、门急诊(仅指门诊抢救治疗无效死亡,急诊观察病人直接转住院治疗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CT、MRI检查确认为颅脑损伤、脑出血、恶性肿瘤直接住院治疗当次CT、MRI检查费用)、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支付范围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0-14岁未成年人治疗漏斗胸、唇腭裂、脊柱裂、无肛、肠道闭锁、胆道闭锁、尿道上(下)裂、尿道憩室(狭窄)、会阴粘连、纵隔子宫、阴道斜隔、隐匿阴茎、隐睾等先天性生理缺陷(整容、矫形除外)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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