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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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办理材料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签注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南充台湾通行证申请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顺庆区

顺庆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顺庆区潆华中路一段1号顺庆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0817-2254498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高坪区

高坪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高坪区果园东路59号

咨询电话:0817-3302599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嘉陵区

嘉陵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嘉陵区嘉凤路南山府邸第38幢

咨询电话:0817-389603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阆中市

阆中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阆中市巴都大道77号行政审批局6楼

咨询电话:0817-6264511

接待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冬季:9:00-12:0013:00-17:00

南部县

南部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南部县蜀北大道西延线160号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0817-5584139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西充县

西充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西充县诚信商业路文化广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17-4569014
接待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30-17:30。冬季:9:00-12:0013:00-17:00

营山县

营山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营山县永安大道670号
咨询电话:0817-82277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蓬安县

蓬安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17-877411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仪陇县
仪陇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行政审批局1号楼
咨询电话:0817-7229060
接待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

  (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前往台湾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二)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三)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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