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条例

导语 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赶紧实名登记,详细内容如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机上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简称无人机、U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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