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南充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面向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申请条件
上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与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个体工商户需为吸纳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其中,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http://scejy.sc91.org.cn) ,“法人服务一中小微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补贴”模块中进行信息填写。
补贴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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