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纳税进项构成比例计算需要注意什么?

导语 在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时,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就明确了留抵退税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2022年再出新规,对个别征管事项作补充规定。

  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无需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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